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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提升线索处置质量


 

近年来,面对科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增长较大的现状,长武县纪委监委依照“集中管理底数清、规范处置提质量、考评考核显实效”的原则,建立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线索管理机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881件,做到了问题线索“零残留”“零积压”。

一是线索统一归口、做到集中管理。县纪委监委按照“一个口子收集、一本台帐登记、一个专人管理”思路,明确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案件监督管理室管理。案管室按照“五个统一”要求,对所有问题线索统一受理登记、统一处置分流、统一跟踪督办、统一上报归档、统一考核评判,形成了线索集中管控、科学处理的新机制,有效的杜绝了线索失管、漏管现象,实现了线索管理的零差错和零泄密。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处置得当。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受理的问题线索编号录入,交由分管案件副书记(副主任)提出分流意见,再由相关常委(委员)批办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收到问题线索,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拟定处置方案,经分管常委(委员)组织会议研判后,逐层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处置方式由承办部门提出,分管常委(委员)研判处置方案,确保了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化和科学化。

三是考核从严从细,突显实际效果。县纪委监委将线索处置工作纳入审查调查工作整体考核,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负责,按月汇总通报。同时制定进度台账,按照线索处置时限分为正在办理线索、超时限未完成线索、待办线索进行分类管理,对未按时限完成的,除进行考核减分外,承办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要在班子会上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从而极大的提高了线索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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