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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四个坚持”助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将提升案件质量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要求,坚持制度建设先行,评查指导跟进,强化队伍建设,执行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案件查审高质量发展。

坚持制度建设,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以制度为抓手,围绕证据的审查判断、事实认定、纪律法律适用等作出规范,确保案件处理恰当、定性准确。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审核把关职能,结合自身实际,补短板、建机制、探新路,制定并印发了《纪检监察常用文书汇编》,全流程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关键环节,确保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严格履行受案形式审核,落实集体审议制度,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手续程序关,移送审理后有瑕疵的案件均不同程度地要求补充相关证据,做到“讲政治”和“讲证据”两手抓,多措并举把好案件质量“关口”。

坚持评查指导,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压紧责任落实。坚持“一案一评查”,案件审理进行多角度、多层次比较分析汇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坚决克服“以言代纪”,向各纪检监察室集中进行反馈。强化案件查审指导,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口帮助各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案件审理室通过“检查案卷+讲解要点”的方式,定期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办结的案件集中交叉评查,进行个案指导和答疑解惑。纪检监察干部在交叉评查中查找问题、学习先进、互助提高,有效促进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坚持队伍建设,夯实办案责任。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设立办案人才库,充实力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查办案件中,以“纪检老兵”带领“纪检新兵”的工作方式,确保办案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夯实办案责任。将案件查办工作各项要求进行分解,实行纪委班子成员包抓,亲自带队检查、督办、指导,形成有效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三是狠抓办案能力提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专门抽调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以及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参加,以“骨干”带领“新人”模式,坚持以案代训,力求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正本清源。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切实履行跟踪帮教责任,落实回访制度,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处分,放下思想包袱,重怀热忱投入工作,让纪律处分既“震人心”又“得人心”更“暖人心”。积极开展“一案四促”,即“以案促学、以案促德、以案促责、以案促建”,全方位督促案发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教育警示,堵塞制度漏洞,以案为鉴,落实整改。注重以案促防、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长武县纪委监委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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