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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执纪特色 助力执纪监督——记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

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8项任务,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统筹党建考核、党性教育和党员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等功能,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新活力。

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坚持正人先正己,认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积极与机关办公厅、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配合,完善制度规定,健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严明作风纪律,机关党委先后印发《委厅机关干部休假期间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委厅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纪律要求》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经常性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活动,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形象。

如何强化委厅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是机关党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的问题。对此,机关党委制定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机关公务接待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强化内控措施,促进监督责任履行,坚决纠正和抵制“四风”;对“两规”措施使用、临时办案场所设立、纪律审查专项经济管理等纪律审查程序予以明确规范,进一步严明了委厅机关的执纪审查纪律;对组织关系接转、党员队伍管理、党费收缴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不断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与此同时,机关党委还注重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积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在思想碰撞、理念更新的同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性。

在工作中,机关党委还确立了“坚持执纪为民导向,依靠群众参与、依靠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和格局,十分注重依靠群众来推进制度建设,并先后推广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廉政灶、信访听证终结等17项制度创新成果,有效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得到中省的一致认可和机关党员干部的纷纷好评。

运用党建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关党委将党建工作和中心任务相互融入、相互促进。在考核内容方面,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并采取台账管理方式明确任务、细化指标,形成了科学的工作流程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了上下同心、共抓党建的良好氛围。委厅机关党委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两联一包”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10个党支部被评为全省“讲党性、重品行”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委厅机关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机关党委负责人表示,要把“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执纪监督。(来源: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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