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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提高政治站位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向纵深发展

 

长武县纪委监委 郭怀玉

 今年以来,长武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挖幕后、打伞破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围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和中央督导组第一、二次对接会交办问题,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改进工作方法,力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见实效。截至目前,共对19件涉黑线索进行核查,其中: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15件,转办4件。已了结1件,立案4件,正在办理14件。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该县把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政治“必答题”,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压实推进整改工作,相继召开县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党委会、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咸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县领导讲话,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县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向每一名干部发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50 问》,通过现场提问、专题辅导、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理解透彻,运用法律法规精准到位。7月份,全县累计开展专题学习136次,专题辅导26场次。

 安排部署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督导组第一、二次对接会交办问题,紧扣“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总体部署,县纪委监委及时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中,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干部教育、涉黑涉恶知识学习、部门协作、提升案件质量等工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切实做到在思想认识上再明确,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工作措施上再具体,在工作成效上再严督,坚决杜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召开“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安排部署会3次、推进会2次、汇报会3次。

 强化教育引导。该县及时在“长武廉政网”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该县纪委监委以简单明了的图文形式,分期在“长武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编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编发扫黑除恶方面舆情快报。该县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电话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利用《长武县纪检监察舆情快报》转发了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的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第18期),在长武廉政网、《长武县纪检监察舆情快报》“长武清风”公众号进行了及时发布。在“长武清风”微信公众号上转发了中纪委《扫黑除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表现有哪些?》。加强对干部揭发、检举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攻心”教育,注重打消干部顾虑,鼓励干部勇敢揭发、检举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深入挖掘线索。广泛发动联系群众,到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行业和领域开展走访,及时发掘掌握“一手”线索。主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系,督促移交“涉黑和形式案件大起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按照《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县级职能部门共移送涉黑线索18件,其中政法委移送1件,县扫黑办移送11件,公安局移送3件,组织部移送2件,金融办移送1件。

 认真深挖翻查。开展“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工作,坚决做到“七个必查”,逐案深挖翻查“官伞”“警伞”“庸伞”“大伞”“硬伞”“隐伞”,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不查透不放手,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对2016年至今所有立案并结案案件进行翻查,共翻查立案案件718件,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翻查立案案件件412件案件,(街道)纪(工)委共翻查案件256件,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共翻查案件50件,确定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条。对公安机关查办的4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线索排查,深挖其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线索,发现2起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调查。

(来源:7月12日咸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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