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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六字方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按照“稳、准、狠、清、实、严”六字方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稳”: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根据扫黑除恶“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制定了《县纪委监委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室(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的责任、时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推进。

“准”:发现线索要准。一是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主动收集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并对该类线索优先处置;二是结合脱贫攻坚“六必访”工作,在下乡入户过程中,与群众闲话时,有意收集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线索;三是结合扫黑除恶“三个大起底”,对2016年至今所有立案并结案案件进行翻查,摸清底数,深入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不放过蛛丝马迹。

“狠”:打伞破网要狠。切实按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要求,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打掉各类“官伞”“警伞”“庸伞”“大伞”“硬伞”“隐伞”,一挖到底、除根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一切依附与经济基础。

“清”:办案头脑要清。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政策掌握到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定期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学深弄懂,融会贯通;三是黑恶识别到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确保能准确把握和区分“黑”“恶”“乱”的不同性质定位,针对黑恶势力,做到快查、快办、快结。

“实”:工作作风要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督导组第一、二次对接会交办问题,修改完善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安排,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要求各相关室(部)按照工作要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切实抓好落实。

“严”:自我要求要严。一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严: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对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七个必核”的通知》要求,对涉案人员社会关系、报案及处置情况、案件处理情况等进行仔细核查,一旦发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牵涉其中,坚决刀刃向内,绝不姑息;二是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做到自己不涉伞,约束身边的人不涉伞;三是工作纪律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县纪委监委 冯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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