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从强化教育引导、严把入口关、规范执纪行为、健全监督机制入手,通过“四强化四提升”,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腐败分子胆寒的纪律铁军。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不断提升自我监督能力。建立健全县纪委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一委局机关干部学习日,由县纪委常委带头讲廉政党课,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等,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同时,创新推行干部约谈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找股室主任谈心,股室主任找一般干部谈心,切实做到“每年一必谈、每季一约谈”,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动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全面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时,严格把握政策,慎重对待查办案件中处理人和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践行“五严守、五禁止”纪律要求,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是强化内外结合,切实提升监督主动性。全县监察系统受理问题线索,由以前的上级转交县纪委办理模式,转变成现在的主动关注、主动督办模式。严格执纪,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选择性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常规检查、内部约谈、举办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党课等,加强纪检干部内部管理和自我监督意识。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升指挥棒作用。建立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由县纪委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点评暨推进会,县纪委常委对包抓协调部门进行点评,年终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大大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