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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察委“四措施”锻造办案铁军

 为了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长武县纪委监察委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办案能手,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理论水平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决定案件成效的关键,其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拓展思维等方面都是决定案件办成办好的重要因素,加强学习是提高这些方面素质的重要途径。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学习业务知识的重要性,将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其次,学习要围绕着与办案密切联系的专业性强的知识,并且学习的方式多样化。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工作学习与办案时学习相结合;理论研讨与案例研判相结合,调动起学习的积极性与保障学习的成效性。

 二是注重组织协调,整合办案资源查办案件中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组织协调作用,特别是针对大案要案涉及领域宽,被调查人员作案隐蔽性强,违纪手段专业性强,取证较困难等特点,要主动协调审计、财政、公安、检察院等专业人员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共同配合,突破难点,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并且利用各重点部门掌握的各种资源,建立反腐败资源共享平台。既解决了专业技术问题,又解决了人员短缺问题。

 三是文明廉洁办案,维护队伍形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办案人员必须树立廉洁办案意识,要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依法办案。并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文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案,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事情发生。

 四是勇于探索创新,保障案件质量面对办案中不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勇于、善于探索办案的新思路,新方法,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不断创新。同时查办案件是与被调查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不能单纯只向被调查人讲政策、讲法律、还要讲形势、讲利弊,找准机会,一举突破。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尝试,不断攻坚克难,才能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长武县纪委监察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薛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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