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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多措并举构筑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秉持“纪律审查,安全先行”的理念,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人防、技防措施建设,严格案件监督管理,确保了审查调查“零事故”。

 一是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关键,先后制定出台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长武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双向承诺制》《查办案件签字背书制》《长武县纪检监察机构“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管控细则》等制度。其中,《“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管控细则》采取审核把关、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中的“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防止意外突发事故,保障纪律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开展。

 二是提升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坚持定期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深入研判分析当前审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常念“紧箍咒”,常亮“警示灯”。把学习纪律审查安全相关规定列为周一例会学习必选内容,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同志,选取办案安全典型案例,讨论应对措施,提升办案人员防范各类安全隐患能力。各履职组定期开展执纪审查安全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纪律审查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安全人人抓、安全责任人人有”的安全意识,确保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举办培训12场次,参训人员300多人次。

 三是推进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办案场所建设,为消除安全隐患,大力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对原有审查场所进行提档升级改造,配齐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施设备,建立完善一楼办案区,设置专门的谈话室、询问室,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装防护网,机关全面实行“电子笔录”,率先在全市建成标准化办案场所。同时,在全县8个镇街、24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了标准化办案场地,进一步统一标准和要求,确保在办理有些特殊或者重大案件时不发生安全事故,积极构建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实行办案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审查人员、室主任、分管领导的审查安全责任体系,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压实安全审查责任。主要领导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发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以严格的监督制约倒逼办案安全。

(长武县纪委办冯江维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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