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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明责、定责、担责、问责、尽责、履责“六位一体”闭合回环责任体系 ——长武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综述

 

 郭怀玉 杜晓斌  梁振华

 

 2018年,长武县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上率下,久久为功,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做到“明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最自觉的责任担当、最坚决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18年,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点评会,全体县委常委深入分管部门、包抓镇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恳谈会、讲廉政党课,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落实责任清单,坚决做到“定责”。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定了《关于落实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7个方面24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县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了责任明晰、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在全县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中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及时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2018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44人次(“一把手”75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2人。

 持续改进作风,坚决做到“担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及中省市各项纪律规定,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2人。探索制定了“四条禁令、一个办法、一种创新”,即:党员干部“禁酒”“禁赌”“禁谣”“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规定、《干部违规违纪记分制管理办法》,在“长武廉政”官方微信上开通了“我要举报”栏目,达到了长期监督、随时监督的目的。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先后约谈了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42家单位“一把手”。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先后开展了4轮巡察(第4轮巡察正在进行),发现“六个围绕”方面问题线索274条,反映重点人重点事的问题线索58条,反馈意见建议80条。

 严格执纪监督,坚决做到“问责”。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工作思路,组建了长武县监察委员会。积极探索使用12种调查措施,实现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衔接,确保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着眼全县发展大局,树立正确执纪导向。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3件,结案293件,党纪政务处分289人,移送司法机关7案7人。聚焦扶贫资金和干部作风,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58起,党纪政务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2案2人。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从严问责查处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2018年,严肃查处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4起,实施责任追究11人。持续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督查问责、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共立案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47起,党纪政务处分46人,组织处理1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2018年,共立案查处57件,党纪政务处分57人。

 匡正用人风气,坚决做到“尽责”。坚持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遴选160名干部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五个一线”实践磨炼,先后选派9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赴江苏海陵挂职学习,提拔18名扶贫一线干部、6名征迁一线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真正把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用足用活用好“三项机制”,真正让敢于担当作为者得重用、受褒奖,让碌碌无为者让位子、受警醒。2018年,共实施鼓励激励提拔重用60人,容错纠错10人,“能下”调整26人。

 守好廉政底线,坚决做到“履责”。县委常委班子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了抓班子带队伍、正风肃纪的政治责任。各常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培育良好家风,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县纪委监督,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常委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常委带头不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树立了勤政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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