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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严格标准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长武县纪委监委 郭怀玉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把推进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狠抓“阵地建设、队伍管理、制度引领”三个方面,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规范硬件设施配备。从改善基层纪委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入手,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在机关办公区一楼为纪(工)委设立单独的办公室和谈话室,并悬挂镇(街道)纪(工)委办公室门牌,有条件的还可设置信访接待室,确保纪(工)委有场所办事。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由县纪委出资26万余元为镇(街道)纪(工)委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档案柜等必要的设备,满足日常办公办案需要。

打造专职干部队伍。为了确保镇(街道)纪(工)委有人干事,按照“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镇(街道)纪(工)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工作进行了清理,进一步明确了镇(街道)纪(工)委的职责定位,确保镇(街道)纪(工)委把更多的力量用在“刀刃”上。制定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每个镇(街道)确定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事和1名兼职干事,纪检监察干事调整必须报县纪委监委同意,确保了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完善规范制度要求。完善了镇(街道)纪(工)委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保密以及办公办案设备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对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相关业务流程以及文书格式进行了全面规范。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与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签订了《监督责任书》,建立了纪律审查按季督查长效机制,为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工作提供了一整套“模板”。制定了《长武县监委留置区看护、巡察、监控、医疗台账》《长武县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台账》《长武县纪委监委办案区管理制度》,通过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规范了日常工作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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