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纠正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历史文化遗产领域保护力度、保护方式上“更走心”“更给力”,带头守护、传承好文化根脉,接续好中华民族的历史与传统。
一是坚持专项学习,增强保护意识。该县纪委监委各室部、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2015年2月来陕视察时指出的“陕西是‘天然历史博物馆’,文物点密度大、数量多、等级高,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文物,让人们通过文物承载的历史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学习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文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是主动摸排线索,加大查处力度。探索“四个监督”的贯通融合,注意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涉及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对照6类问题,会同县文化和旅游局梳理出文物点238处,其中古文化遗址200处,古墓葬20处,古建筑18处,馆藏文物3000余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处,建立遗迹清单,联合县公安局对十八大以来侦破的2起文物案件进行大起底,排查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涉案线索;督促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扎实排查文化遗产领域问题线索,先后对县博物馆等多处文化遗迹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巡察。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发挥“探头”作用。督促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及时接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规范处置,涉及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进行快查快办,该追责的追责,决不姑息,为长武县文化旅游名县保驾护航。截止目前排除出问题线索2条,立案审查1人,实施诫勉谈话1人。
(长武县纪委监委 赵 瑜 苏 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