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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四抓”促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

县妇联把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切入点,通过“四抓”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抓学习宣传。通过党组会、全体干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上,学习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及时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长武县妇联制度汇编》,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与班子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紧密结合,与“三会一课”制度完善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落实到位。

三是抓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参加国家、省、市、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定、县级以上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县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的开展、“三八”及“六一”活动的开展。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县妇联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县妇联及妇儿工委人员的调入和调出;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重要项目安排: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春蕾计划、两癌救助项目实施及国家、省、市项目申报、运作。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方面:除正常开支外,县妇联一万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按规程运作,严禁个人说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抓监督管理。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同时接受派驻纪检组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

 (县妇联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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