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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长武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四项举措”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驻长武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全面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营造宣传声势,明确“能举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介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通过深入机关单位、校(园)进行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公告等方式,全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举报途径、工作流程、不予受理事项等内容。

拓宽举报途径,确保“会举报”。公布来信、来访地址(长武县东大街1号长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或长武县七五路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邮编:713600)和网络(http://changwu.qinfeng.gov.cn/,或关注“长武清风”微信公众号。)、电话举报方式(029-34203621029-34202388),引导群众选择更方便快捷的举报方式。截止目前,接到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问题线索各1起,均已办结。

强化激励保障,引导“想举报”。坚持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鼓励干部群众实名反映问题。同时,探索建立实名检举控告奖励机制,对实名检举控告在突破重大案件中起到关键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及时兑现奖励承诺。截止目前,接到群众实名反映问题线索2起,均已办结。

维护合法权益,保证“敢举报”。加大对泄露检举控告信息、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等破坏检举控告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此类行为的举报做到有信必核、违纪必究,经核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黄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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