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4月份开始,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对5个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自查承诺。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带头。监督各单位党委(组)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四带头”即:党(委)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提高站位、带头开展自查、带头撰写承诺书。确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承诺工作不走样,达实效。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主动承诺。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发重要工作提醒函,要求监督单位做到“三查三实一承诺” 即:一查单位工程项目招标,自己有无事前授议关照特定人,自查中是否如实向组织进行了说明;二查工程项目是否被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所承包,有没有向组织如实报告;三查工程实施中有无横加干预的现象,并如实向组织进行了报告。一承诺就是在自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的书写承诺书向组织进行公开保证。
注重监督实效、承诺与警示教育并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及自查自纠,截止6月10日,5个被监督单位共开展警示教育1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60人。收到被监督单位股所级以上干部自查报告136份,承诺书141份,做到了党员领导干部全覆盖,承诺书一律要求手写,让违规插手整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承诺与警示教育并重。同时,《承诺书》还要求承诺人在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我要求的情况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普通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工程项目建设及矿产开发领域的不正之风,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亲清”的政商关系。
供稿: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武会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