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规范扶贫资金项目高效运作,长武县财政局采取四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助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强化管理促效率。建立和完善了扶贫专项资金支付制度和资金审核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执行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账、专人核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明确职责强监督。建立健全了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制定下发了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管责任,财政局每个股室包抓一个镇办,负责各包抓镇办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负责扶贫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资金支出使用和进度、坚持开展扶贫资金项目跟踪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
注重提升防风险。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建立健全了扶贫资金协同监管机制,推进监管资源共享、监管成果互认,达到提升监管效率防风险的目的。不定期组织帮扶干部、财政和扶贫局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定期召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中的风险意识。
严格问责强监管。坚持“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把问责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健全主体责任体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执纪问责,真正做到依法生财、依法聚财、依法管财、依法理财。把处理人和处理事、教育与惩戒、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一律严格追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