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长武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工商联等8个单位。派驻以来,始终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心思想,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以明责、传责、督责、问责“四责”为抓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关键是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该纪监组积极督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常态化开展廉政知识学习,提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及时督促各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定时对制度执行性情况进行抽查,促使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让制度不再成为“花架子”;教育引导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纪检干事具体负责的机制体制。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保证。
传导岗位守土职责。一方面,督促监督单位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示范带头,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形成无形的约束力。另一方面,派驻纪监组工作人员注重日常监督检查,较真叫板,对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有效的监督力。
督导党员干部落实廉责。固本需清源,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筑牢心理防线,积极动员各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积极观看观看警示教育警示纪录片20余次,用鲜活的案例提醒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管好“八小时以外”的人、事圈,用实际行动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派驻以来,该纪监组涉及监察对象未发生1起及以上违纪违法事件,迟到、早退现象显著减少。
抓实抓细严肃问责。该派驻纪检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实问责工作,特别是把批评教育作为常态化提醒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工作谈话10次15人,提醒约谈4次5人,集体谈话1次10人,责令3名的未按时上下班的干部作出检,营造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王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