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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推动集中整治

 

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周期长”等问题,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靶向监督、全程跟进,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压实主体责任,以“硬监督”破解“责任虚”

针对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党扛牢主体责任。一是推动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制定“一问题一方案一专班”攻坚台账,明确具体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建立“阶段汇报”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的相关小区主管单位发送《督办函》、《提醒函》,推动责任层层压实。三是将不动产登记问题化解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成“责任倒逼”工作格局。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精准督”推动“高效办”

针对梳理出“权属资料不全”“审批流程繁琐”“部门协同不畅”等具体问题,实施“清单式”监督。一方面,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针对老旧小区、企业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简化非核心材料审核流程,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转移登记实现当天办结今年初,通过协调已化解工行家属楼24户和原扶贫办(312国道)家属楼12户。另一方面,紧盯登记窗口服务作风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限时间、不限方式的暗访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动窗口服务优化升级,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巩固“治理效”

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县自然资源局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一是推动出台《长武县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明确问题认定标准、处置流程和部门职责,形成“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的全链条机制。二是指导建立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制度,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对重点企业项目实行“一对一”帮办,今年以来已提供上门服务15次。三是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以制度刚性保障群众权益“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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