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农业局纪委积极履行职责,严格碰硬监督核查,采取四防措施保证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强化效能监督,防“散漫”扶贫。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扶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好整改落实、进展安排缓慢、项目无法落地、资金使用混乱、人力调配不足、推进实施乏力等情况一律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帮扶干部的职责。
二是完善制度,防“口头”扶贫。为防止部分干部坐在办公室打个电话填表,不实际入户调查,对所帮扶的贫困户仅仅是“口头扶贫”。协助局党委完善相关扶贫工作方案、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保证脱贫攻坚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按时完成逐年脱贫任务,对干部帮扶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者,根据不同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防“暗箱”扶贫。局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本系统的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等进行监督,认真落实财物管理、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保证党务、财务、政务及时公开,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保障扶贫资金、产业来龙去脉清晰,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严格资料审查,防“数字”扶贫。局纪委跟进全系统精准扶贫工作,从资料数据核查入手,要求帮扶干部在填写扶贫资料时,要深入调查,反复核对,来不得一点马虎,掺不得一点水分,防止要素填写随意、算账主观臆断、逻辑关系混乱,对弄虚作假、胡编乱造扶贫资料,企图以“数字扶贫”的干部职工将严肃追责,为精准扶贫脱贫提供严格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