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寒伤心,民寒伤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镇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解决脱贫攻坚中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脱贫攻坚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与工作推进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将脱贫攻坚项目的全部事项纳入监管范围,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防控措施,堵塞制度漏洞。
结合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拖欠、套取和骗取脱贫攻坚资金,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贪污侵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等问题,做到“零容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通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铁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