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志,才能从根本上拔穷根,实现脱贫和解决返贫问题。作为“八个一批”牵头部门,长武县教育局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挺纪在前,履职尽责,以强力的措施助力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
“挺纪在前”严监管。长武县教育局纪委切实发挥监督利剑,挺纪在前,定期对“两免一补”、学生资助金发放、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监管力度,狠抓政策落实、资金发放到位。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反馈整改问题清单5件次,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资金使用更加合理,资助投放更加精准规范。
“八种情形” 严惩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长武县教育局脱贫攻坚问责追责办法》,对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帮扶措施、任务完成、工作态度七个方面的问题和个人实施问责,对在中省市督查考核反馈中,因教育扶贫工作被通报、扣分,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的问题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追责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
“八个不准”严约束。为防止在扶贫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任人唯亲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发生。制定出台了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八个不准”纪律规定,严格规范约束施教行为和政策落实。即:不准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不准克扣、截留、挪用扶贫资金;不准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扶贫资金;不准违反程序、违规操作;不准借机吃拿卡要,设置障碍;不准以实物顶替扶贫现金发放;不准截留捐赠款物,冒充顶替;不准相互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用铁的纪律,严的标准,切实规范教育扶贫工作,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目标早日实现。
(长武县教育局纪委 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