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彭公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心组织,认真制订辖区内各基层站所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其管理对象的“微权力”清单并实施监督,为有效防范基层干部“微腐败”建起了“防护墙”。
“微权力”监督主要由镇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实施,对辖区内各基层站所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履行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常态化监督。监督内容包括:环境保护、精准脱贫、民政救助、财务运行、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决策。重点监督低保户、贫困户及“送温暖”对象的确定,各类帮扶资金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业和林业生产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的申报和发放;监督管理人员与补贴对象有无不正当利益往来,有无对惠农补贴相关政策争取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监督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及非生产性支出等;监督各基层单位、各村在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提升等公益项目工程建设中有无弄虚作假、权钱交易、违规操作或发包、有无重大过失等问题;监督干部执行政策和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方面,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镇干部管理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方面是否落实到位。
彭公镇纪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全方位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工作,拓宽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有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辖区内各基层站所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各岗位权力始终在法律允许、制度制约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