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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三种理念” 强化执纪审查

 纪律审查,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形势下,要切实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应牢固树立“三种理念”。   

  一是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的理念。党纪是对全体党组织和党员言行的规范和约束,法律是对全体公民言行的约束。而对党员的要求要高于普通公民,所以党纪就要严于国法。因此,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执纪者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这样,既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又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决心。   

 二是牢固树立抓早抓小的理念。“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习总书记的讲话这既体现了防微杜渐的哲学思想,更体现了对人民、对党、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   

 三是牢固树立标本兼治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相持态势。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既有利于及时发现、查处少数腐败分子,更有助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实现从治标向治本转化。

(相公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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