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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严问责助推组织工作“追赶超越”

  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长武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办法(试行)》等制度,坚持失职必问责、问责必从严,有效推动全县组织工作实现“追赶超越”。

  明确问责情形。明确提出对组织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安排部署不到位等组织领导不力的5种情形,工作措施不到位、任务完成打折扣、出现严重失误等工作落实不力的6种情形,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业务干部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予以问责。

  实行分级问责。将党建促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作为问责的主要内容,问责范围涵盖所有领导班子和业务干部、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实施问责,业务干部、村干部由组织部门提出建议,各基层党委实施问责。实现了抓组织工作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
    从严从实问责今年以来,对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落实不力的6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了提醒谈话,对“四支队伍”到岗履职、基层党建、远程教育等工作多次进行监督检查,先后下发通报15期,督办函2期,将工作压力层层传递到了基层末梢。

(县委组织部  鱼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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