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帮扶人员职责。要求各村脱贫攻坚工作队长统一调配各种力量,对驻村帮扶人员进行合理分工,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四支队伍”中每名工作人员的具体分工和主要职责,并宣布传达到人,做到分工到人、个人熟知、具体详实、操作性强。
实行痕迹化管理。要求各镇加强“四支队伍”整合、管理、考核,将各类文件发至所有村,完善村级“四支队伍”相关会议记录,严格“四支队伍”签到、请销假程序,实行清单化、痕迹化管理。
严格落实帮扶责任。要求所有工作队帮扶干部,对每户贫困户应落实政策、各政策落实情况及协调项目情况做到了然于胸,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户都完整享受所有政策,不遗漏每一项政策、不遗漏每一户贫困户。
(长武县委组织部 郭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