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和精准脱贫进程,长武县相公镇采取四项措施,积极调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探头”作用,取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环境。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监督形式,用制度管人理事,防止“灯下黑”。为全镇17个行政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落实挂牌和办公场所,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积极参与村级重大决策和脱贫攻坚各类评议会议,防止各村监委会制度落实流于形式,对各村监委会成员参与村级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与监委会主任补贴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镇纪委每季度组织召开各村监委会主任例会1次,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基本权利、监督范围、监督程序,引导各村监委会按章办事,认真行使监督权利,主动参与村“两委”重大决策和村级财务的监督活动,使村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营造舆论氛围,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宣传员作用,积极引导村监委会协助镇纪委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利用微信工作群、各村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纪条规和村规民约,着重宣传党的精准脱贫攻坚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素质,端正舆论导向,消除各种疑虑和误解,促进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精准脱贫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支持依法履职,发挥监督作用。引导支持监委会列席、参加村两委会有关会议,主动行使询问、质询权利,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村级有关方案、重大事项、账目等进行核查,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村两委会。今年以来,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村级大小会议85次,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务48项,提出意见建议21条,督促村两委会落实整改21件,排查化解上访苗头和群众纠纷16起,纠正党务、村务公开问题18件,财务问题36件。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提现。
(长武县相公镇纪委 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