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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环境保护局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长武县环保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教育,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改进部门作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推进环保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廉洁自律。一是定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论述,深化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要求、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认识。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增强党性原则,强化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上级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二、强化廉政建设,推动廉洁自律。一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结合,开展三项教育。即把“强化执纪监督”作为一条主线来抓;将执纪监督与环保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开展法规道德教育、廉洁自律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要求。二是认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股、站、队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抓的局面。三是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多种渠道,虚心听取群众及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六项守则”规定,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和整体形象的提升。   

 三、突出“阳光行政”,保障廉洁自律。一是加强对决策、议事的监督。二是围绕重点环节创新制度,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三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   

 四、落实“八项规定”,践行廉洁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采用“四结合”的办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长武县环境保护局  王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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