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水利局从镇村、部门单位以及退休老干部、县级新闻媒体、网络管理等人士中聘请16名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对全县取用水等业务工作,以及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民主监督。
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经各镇各有关部门推荐,局纪委审核,局党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县水利局为受聘人员颁发聘书。义务监督员聘期2年,从接受聘书之日起,承担监督和反映全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监督和反映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监督和反映全系统党员干部遵守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群众利益等有关规定情况;收集和转递全县人民群众对取用水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水利局委托的其它专项监督等职责。
(长武县水利局 魏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