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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审计局四项措施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建设

  今年以来,长武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廉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等意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不断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一是学习为主,提高执法水平。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学习贯彻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加大对政策法规、最近动态、行业规定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鼓励5名投资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积极获取造价员等资格证,13名干部获取中级审计师职称,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职称层次。选派1名年轻干部参加全省审计干部计算机培训班、组织12名审计干部参加了全市审计业务培训。业务干部之间采取“以老带新”、专家指导、结对帮扶和科室轮岗等形式,通过实战磨练提升年轻同志的业务能力。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要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廉政执法水平。

  二是夯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审批的10项行政职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局长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在履职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和责任追究,要求责任人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服从各项考核,将“一岗双责”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追赶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抓好责任书内容的落实,有力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完善制度,落实审计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在整改与执行的刚性上下功夫,从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整改结果之后进行跟踪检查,不定期公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县政府制定的《长武县审计整改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屡查屡犯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对象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执纪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力,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审计“利剑”作用。

  四是转变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力量,建立健全工程造价专业机构备选库和最高限价及结(决)算评审制度,凡投资300万元以上工程拦标价和结(决)算审计,均从建立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备选库中确定,实行委托审计,大大提高了审计成效,节省了人力物力。向县政府建议出台了《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对投资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审计监督,20万元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内审,加强了政府投资审计监督,降低审计风险,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效率。(长武县审计局   李含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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