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武县纪委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原则,对违反纪律行为零容忍、严查处、必追究,实现查办案件零事故、零违纪、零申诉。截止目前立案1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5人。
长武县纪委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长武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暂行办法》、《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陪护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双向承诺制》、《查办案件签字背书制》等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
“制度对办案人员行为进行约束,责任也更加明确。”长武县纪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严格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部门常抓不懈的大问题,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紧绷安全弦不放松,2010年至今,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5人,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
(长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