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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财政局 管好用好用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和政府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而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撑脱贫摘帽和全面小康的物质基础和投资主体是国家专项财政扶贫资金。

  随着国家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随之增多,强化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的资金也随之加大,管好用好用活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显得非常重要而迫切。一方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具有严格的使用范围、用途和标准界限。另一方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数量毕竟有限,需要在用好的同时,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将财政扶贫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健全扶贫资金审批、整合、使用全程监管制度, 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为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化效果和社会效益,长武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狠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长武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及《长武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科学整合涉农资金。年初对中、省、市财政下达的涉农专项资金(除中、省、市有明确要求、明确规定用途的资金,防灾救灾、保基本运转、社会保障和个人生活补贴等特殊用途资金,以及国家规定补贴到农民个人的资金),重点整合行业、部门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达到精准发力,注重实效,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通过整合资金,切实解决财政涉农资金分散使用、涉农项目重复申报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三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联合县扶农办印发《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支持脱贫攻坚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报账进度,从5月开始,建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旬报制度,形成倒逼机制,对因工作迟缓形成的闲置资金,财政部门将予以收回,重新安排。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为促进扶贫资金落地生根,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联合县扶农办、县审计局印发《关于扶贫资金落地使用督促检查的通知》,抽调干部成立扶贫资金落地使用督查检查小组,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制度机制为重点,每周对全县扶贫资金落地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反映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促进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全力推进了民生项目建设步伐,保证了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到位,工程建设高度高效有序推进,杜绝了扶贫专项资金滞压、项目建设行动迟缓、资金挪窝等问题的发生。

(长武县财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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