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4月22日召开的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视频会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常委邹加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长武县人社局纪检组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推动压实“两个责任”,为长武县人社局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意识。长武县人社局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以及中央纪委常邹加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的讲话精神,紧扣大扶贫战略行动,充分认识人社工作“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特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任务抓常抓细抓长,进一步增强“护民生、促脱贫”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人社系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二、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一是立足职责定位,利用工作例会、党组扩大会议等平台,在人社系统部署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同时,着重督促局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守规矩、讲纪律,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以“自身硬、自身净”更加有力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发挥自身优势,紧盯扶贫领域关键岗位和重点单位的“重点人”,坚持践行“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预防提醒谈话,培养其纪律自觉;三是监督各业务股室(单位)扎紧制度“笼子”,防范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相互叠加,增强脱贫攻坚中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三、厘清责任,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省、市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情况,突出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扶贫领域“两不愁、三保障”保障目标的实现。一是通过构建业务股室(单位)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督促脱贫攻坚的业务主管股室(单位)抓好主管监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扶贫项目资金加强检查和监管。二是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办理机制,及时处置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强化扶贫领域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信访件处置工作。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严惩重处扶贫领域腐败行为。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严惩不贷,严肃“一案双查双责”。四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组织学习县纪委编发的《舆情快报》中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发生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党员干部。
四、紧盯关键环节,用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战。
一是紧盯扶贫政策落实执行,着力发现和纠正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搞“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二是紧盯全县脱贫攻坚部署的贫困劳动力人员培训、贫困人口社会保障、贫困地区人才服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各业务股室(单位)梳理工作流程,制定完善风险防控、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等12个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过半年自查、年度排查等措施,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制度上确保扶贫资金不出问题,扶贫项目不出问题,扶贫人员不出问题。三是紧盯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运行。对人社系统负责面向贫困家庭的就业补助、培训补贴以及创业扶持等扶贫项目和资金进行重点监管,对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找出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 长武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