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亭口镇纪委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配备和管理,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三面镜子”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风气。
正人先正己,发挥“衣帽镜”作用。该镇纪委按照省市县关于《纠正“四风”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体纪检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四风问题“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实在在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同时在纪检干部、党员干部中推行廉政“一刻钟”讲堂,让纪检干部“照镜子、正衣冠”逐步常态化。
抓住小线索,发挥“显微镜”作用。细微之处见真章,该镇纪委牵头成立了3支由纪委委员担任分组长的案件线索受理处置小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线索排查处置会,对接到的每一个线索问题都细之又细、慎之又慎。2018年2月,该镇接到群众举报“某村现任村干部存在违纪问题”,经初核现任干部并未存在违纪问题。但对线索反复核实中,卸任村干部刘某、赵某进入案件查办人员视线。经查,刘某利用原有职权影响占有公物营利、赵某履行监督主体责任不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最终刘某、赵某被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凸显震慑力,发挥“放大镜”作用。始终对微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是该镇纪委以一贯之持有的态度。2017年10月,该镇纪委在例行扶贫资料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村主任林某利用职权优亲厚友,为其表弟违规办理低保。该镇纪委快速“亮剑”,快查快办后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责令按照组织程序罢免职务的决定。今年来,该镇纪委快速出手,查办案件3起3人,实施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1人,“动辄则咎、顶格处理”的信号全面释放,全镇上下“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良好政治生态逐渐成风。
(长武亭口镇: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