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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财政 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局成立检查工作组,对全县涉及的42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安排。文件收悉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重点检查单位名单,组建了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我县今年财政专项监督检查事项,制定并印发了《长武县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时限和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确保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如期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断提高检查成效。二是认真检查,不走过场。从8月下旬开始,检查组成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检查工作中,采用听汇报、查阅项目及财务资料、现场查看有关项目实施和投入使用情况等,重点对被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已实施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三是依法行政,注重流程。开展检查前,组织检查组人员学习了《监察法》《会计法》《预算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检查,切实加大对编制多套报表、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政、财务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尺度统一。四是严守纪律,扎实工作。检查组全体成员在专项检查工作中都能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政策规定。

 通过本次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了年度检查任务,达到了检查既定目标,规范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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