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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委巡察办深化村级巡察 厚植群众基础



长武县委巡察办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巡察基准,采取“巡镇带村”的巡察方式,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截至2021年6月已完成全县8个镇(街道)137个村(社区)的巡察。围绕镇村(社区)巡察以来,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深入群众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推动镇村(社区)问题解决成效显著,总体呈现出靶向精准措施强、验收结果成效好、群众满意效果好。

靶向精准区别对待,因村施策措施强。长武县委制定了《中共长武县委村级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阶段和巡察重点,划定 “路线图”、明确 “时间表”,确保镇村(社区)巡察无盲区、无死角,同时,建立《村级巡察干部人才库》,从镇(街道)纪(工)委、组织、财务、党建等人员中抽调干部参加村级巡察。前期,按照《总体规划》,对要巡察的镇(街道)村(社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摸清底数、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邀请专业人员对抽调干部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发现问题的能力。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按照“均衡推进、大小结合、先乱后稳、尊重基层”的原则,梳理出“重点村”“重点事”“重点人”优先进驻、打开突破口、掌握主动权,多种巡察模式启用县域内广角度、全方位宣传村巡察工作的重点、流程和方式,累计张贴巡察公告160余份、设立意见箱146处,坚持做到“七个必访必到”。

分门别类梳理归纳,验收结果成效好。县委巡察办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阶段性分析,梳理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印发给尚未开展巡察的镇村(社区)党组织对照先改;收录各村典型案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作表率。从村级党组织直接责任、镇(街道)主体责任、整改具体举措、整改台账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五个维度列出检查标准,将验收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范围。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以巡察建议书、巡察交办单等方式,移交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自证清白调整岗位,规避熟人不讲情。长武县委巡察办要求每位巡察干部自证清白,包括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是否在工作履历、出生地等与本次镇村(社区)巡察有交集,规避熟人圈子,多次调整巡察组人员分工,实行巡察干部公开承诺和签字背书制度,确保不出现跑风漏气、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压实镇党委、镇纪委、村党支部书记“三级”责任,区别对待不同村(社区),“一村一方案”,及时跟进化解。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等部门“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线索件件不放过、条条有落实。建立整改不力情况“负面清单”,倒查相关人员责任。镇村(社区)巡察共发现问题1578条,移交镇(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217条,问责2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现已全部办结,线索办结率100%。

(长武县委巡察办李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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