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武县按照“分类实施,系统整改”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村级巡察整改方法步骤,做实做细村级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条条都整改。
压实党主体责任。被巡察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所辖村级巡察整改负总责,坚持将村级整改工作与全镇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审定村级整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包片领导及行业领域负责同志对村级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实地查看村级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截止目前,十七届长武县委被巡察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1次。
压实纪委监督责任。镇纪委协助镇党委做好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整改监督责任,监督村(社区)巡察整改全过程,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通过听取整改汇报、现场查看整改台账、查看会议记录等方式了解被巡察村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面对面进行“把脉问诊”,督促各村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通过现场看、班子谈、群众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督促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的,及时约谈村级负责人。
压实村级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三方反馈”机制,县委巡察组在反馈问题时,一并向镇党委、镇纪委、被巡察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巡察“体检报告”分类梳理,逐一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整改举措清单、时序进度清单等三张清单“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通过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闭环,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