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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

9月10日,十七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巡察组巡察县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孙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负责同志,县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离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党校上下要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重点,把接受巡察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巡察纪律和工作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客观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高效开展。要狠抓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从制度机制层面找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党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县委第巡察组通报了巡察重点和总体安排,宣读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委党校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巡察组将对县委党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设信访受理电话:029-34201611,电子邮箱:cwxdsxcz@163.com。同时,分别在县委党校门口和县委巡察办(宜禄街文体大楼)一楼设置了意见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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