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十七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团县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孙波出席并讲话。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团县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团县委要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巡察监督价值,把接受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班子成员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主动带头接受监督,要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全力配合保障巡察各项工作。要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将整改与团县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以整改促提升,推动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重点和总体安排,宣读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团县委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团县委开展为期7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信访受理电话:029-34201611,电子邮箱:cwxdsxcz@163.com,并在县委门口设置了意见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