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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委巡察机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以来,长武县委巡察机构高度重视,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多措并举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常态化深学细悟,筑牢思想理论根基。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将《条例》纳入巡察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必学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深巡察干部对条例条款的理解运用。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围绕条例修订背景、重大意义、核心要义进行系统解读,聚焦巡视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监督重点、纪律要求等关键内容逐条逐项分析阐释,切实让全体巡察干部吃透条例精神、掌握制度规定、明晰履职边界。巡察干部结合巡察工作岗位职责,围绕《条例》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对照条例新规对标自身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深刻查摆日常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梳理学习要点、压实工作责任。

标准化建章立制,夯实规范履职保障。严格对标《条例》各项新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持续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聚焦巡察整改关键环节,结合基层巡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联审制度》,进一步优化整改材料审核流程,细化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审核职责,层层严把整改质量关口。创新完善监督管理举措,制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制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实现巡察整改全过程动态报告、全时段常态监督。修订《县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巡察成果转化、整改日常监督、追责问责落实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以制度硬约束推动巡察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精细化靶向监督,提升基层巡察质效。牢牢把握基层巡察职能定位,锚定《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与工作要求,主动将《条例》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全面融入县委第八轮巡察具体工作,坚守政治巡察根本定位,精准把握监督方向,依规用好条例赋予的监督方式和工作手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摸底排查,精准挖掘深层次、隐蔽性问题,客观辩证分析问题根源,实事求是如实反馈问题,做到精准发现、精准研判、精准报告。以严格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厚植基层治理根基。

长武县委巡察办  尚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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