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为顺利开展巡察工作,我县应努力把握好巡察工作的“七个关系”。
一要把握好巡与察的关系。巡察目的是发现、了解、印证问题线索。巡察组在巡察中,应严格按照巡察制度的规矩办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按照类别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要把握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关系。巡察组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要取得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即行即改,促进和完善工作。
三要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县级巡察,要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并突出巡察重点,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到统筹兼顾。因此,巡察对象选择就要具有代表性和震慑性。在方法上,要保证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自觉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四要把握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巡察重点是发现问题,但不是发现所有问题,因此必须要突出重点,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巡察中不仅要聚焦重点问题,还要精准发现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核实了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防止因巡察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失准、失实,让好干部受委屈,影响巡察工作的整体声誉。
五要把握好问题的发现与整改关系。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发现问题,根本目的是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五人小组”的决定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问题移交纪委、组织、人事等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应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适时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六要把握好权威与担当的关系。县委巡察组是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而派出的,代表的是县委权威。那么巡察组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就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切实负起责任,争取给县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七要把握好时效与长效的关系。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不是对一时一事的监督,而是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手段。巡察工作必须保持一种态势和强劲的力度,巡察工作才有生命力。同时,巡察工作还要发挥长效建设的作用,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抓早抓小,又建立整改督办的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机制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