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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六大纪律”紧束巡察干部

  根据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自6月30日我县成立2个巡察组,进驻县文体局、县档案局,预示着我县十六届巡察工作正式拉开帷幕。然而,“正人先正己,思己之过,正己则生威”,要保证县委十六届巡察工作的成效,需要被巡察单位的积极配合,更需要巡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以及自身政治素养的有效保障,避免“灯下黑”。

  为了更好的规范巡察人员行为,保证巡察效果,我县切实加强巡察人员教育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长武县巡察工作手册》、《长武县巡察人员纪律规定》、《县委巡察办工作职责》、《巡察工作人员承诺书》等制度,不断规范巡察人员工作行为。

  同时,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谨遵“六大纪律”,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常思、常检,进一步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员政治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坚持运用党的理论学习成果提升政治素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住底线,不在政治纪律上出问题。二是组织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强化组织意识,自觉把自己置于巡察组的组织之下,做到坚决执行决定、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三是廉洁纪律。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四是群众纪律。要求每位巡察干部把从严落实群众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出发点,以群众利益为导向解决好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回应,展开调查,确保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五是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巡察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应高度重视工作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严肃追究问责。六是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小事情”,但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出大问题,因此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作为巡察干部就更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好生活纪律,把好“思想关、社交关、金钱关、行为关”。

  “打铁还需自身硬”,巡察工作要想“察”的气势昂扬,则必先“生威”,“生威”则更需要先“正己”。截止目前,两个巡察工作组的巡察干部皆以敢“亮剑”,敢碰硬,从未出现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工作作风,圆满的完成了对县文体局、县档案局的巡察任务,共发现问题三十九条,目前巡察综合报告已准备完毕,待“五人小组”会议专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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