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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决定对县司法局、煤炭工业局、粮食局等6个单位展开第二轮巡察。11月2日下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县司法局、红十字会工作动员会。县司法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建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罗小林同志就开展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鱼斌斌宣读《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白鹏蛟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司法局、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司法局、红十字会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罗小林指出,巡察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全县开展巡察工作,是县委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巡察组将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始终,重点检查县司法局、红十字会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罗小林强调,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是我们第一巡察组和县司法局党组、红十字会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巡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要求,全面履行职责,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反映问题,希望县司法局、红十字会党组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如实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共同推动解决问题。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白鹏蛟强调,巡察组代表县委开展政治巡察,县司法局、红十字会党组要充分认识到接受县委巡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一场难得的纪律教育,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充分信任县委巡察组,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开展,全面、真实、客观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和各项授权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较真碰硬,切实扛起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建平表态指出,县委第一巡察组到县司法局开展巡察,是县委县政府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也是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司法局科学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县司法局党组坚决拥护县委的巡察决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无条件支持,接受监督,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黎建华代表县红十字会党组表态指出,红会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主动支持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红十字会的巡察时间为40天。巡察期间(11月2日—12月12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29-34201601邮政地址:长武县陶谷南路以西县委巡察组驻地(韩笑 收),邮政编码713600。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司法局党组、红十字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四个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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