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巡察工作始终把突出政治巡察、精准解决问题作为用好巡察结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巡察结果反馈、督办和整改上精准发力,做实做细巡察下半篇文章。
精准交账。在巡察结束前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认真画像,理清楚哪些问题突出需要重点提醒被巡察单位、哪些问题群众反应强烈需要被巡察单位立即整改、哪些问题涉及到体制机制问题需要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长期坚持整改等,力求对问题反馈和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心中有数。反馈分为向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两个步骤,做到一针见血,督促被巡察党委(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在向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反馈意见时,认真传达县委常委会精神,严肃指出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督促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并让主要负责人在反馈意见上签字背书,达到强化责任的目的。
及时查账。实行巡察整改报告审核把关制度,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及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对提出巡察问题整改方案不具体、措施不实、不认真的被巡察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再次制定方案。县委巡察办实行周汇总、月督查,及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督查既要看形式,又要看内容,最终看结果,见物见人见细节,确保督在实处、查处成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号销账。对照台账逐条检查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整改质量和效果。对整改彻底的及时销账,整改滞后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其按要求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销账。目前,巡察发现的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6个,整改率达92.3%,其余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完善中。
(长武县委巡察办 田永发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