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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巡察干部签订“军令状”立规矩明纪律

“本人将严格遵守《长武县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执行制度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在十六届长武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中21名工作人员为做好巡察工作签订巡察工作承诺书,立下巡察工作“军令状”。

 承诺书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开展巡察工作期间,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规定。执行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干部手握巡察利剑,必须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这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政治要求。” 长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说,巡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巡察人员必须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铁的纪律做好各项巡察工作,要注重将安全意识和保密纪律贯穿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时刻念好“紧箍咒”:巡察前签订承诺书,巡察中提醒检查,巡察结束后签订涉密资料“零持有”报告,真正让安全保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为严格队伍管理,该县还出台了《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十严禁、十不准”》,畅通了巡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队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传密泄密、以巡谋私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长武县委巡察办  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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