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盯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长武县委巡察办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动态的跟踪了解,梳理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督办函,组织谈话提醒夯实工作责任,“四措并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压实责任抓整改。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督察整改促落实。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严格制定整改工作质量和标准,先后通过组织谈话、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首轮被巡察的2个单位进行了整改督促检查,运用“台账工作法”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举一反三建制度。要求被巡察单位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深刻分析,进一步完善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制度。
责任追究见成效。对第一轮被巡察2家单位组织开展整改“回访”督查,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实地评估验收”,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核实整改情况,及时指出整改落实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现象通过下发督办函、组织提醒谈话等方式切实追责,维护了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长武县委巡察办 田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