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印发了《2018年县委巡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共3部分12条内容,从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到完善联动机制、突出巡察督查、强化成果运用,意味着我县巡察监督迈向常态化、制度化,并不断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要点》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作为巡察干部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严把问题整改关口,强化巡察督促整改、促进成果运用,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要点》指出,2018年全县巡察工作重点包括:围绕年度巡察工作计划,集中开展工作;重点借助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多渠道收集信息;重点突出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察再督查”;重点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督促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强化政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再震慑;重点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巡察联动格局,主动融入市委巡察工作谋划、部署,持续深化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重点落实加强巡察机构自身建设,提升巡察办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巡察干部选拔、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
初定,2018年全年将安排3轮巡察,完成对21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其中全县7个县委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群众团体机关、7个县政府组成部门部门、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2个镇办、2个部门内设机构;3个挂牌单位。同时,我们将开展专项巡察1次,督促检查5次。
(长武县委巡察办 曹娟 赵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