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近日进驻水利局开展巡察工作。5月31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水利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主持会议,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李准宣读了《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高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勇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勇,县委巡察办主任惠小龙,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高涛、副组长李准及巡察组全体成员,水利局党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水利局下属基层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部分退休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高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委从严治党的力度越来越大,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和“拍蝇”的有力手段,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开展巡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有力武器,是建设新时代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长武的重要保障。
高涛强调,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紧扣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着力发现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巡察组将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县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王勇代表水利局党委表态指出,县委第二巡察组到水利局开展巡察,是县委对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体现了县委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将带头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水利局党委坚决服从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将全力搞好配合,敢于揭短亮丑,诚恳接受监督,照单全收问题,逐项整改完善,抓好工作落实,推进监管创新,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张勇最后强调,水利局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必须扎实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和各项授权开展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较真碰硬,要珍惜组织信任,以优良的党性、过硬的作风,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让组织满意、让群众放心。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水利局工作三个月。巡察期间(5月31日—8月3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29-34201610,邮政地址:长武县陶谷南路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尚海峰收),邮编:713600,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水利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水利局下属单位党支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