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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五项举措”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成果运用,长武县不断探索巡察问题反馈、整改责任落实、线索移交办理等环节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打好巡察整改“组合拳”,持续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通报巡察情况。根据县委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审议的巡察报告,按照县级领导分工,由巡察办负责将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通报分管县级领导,督促指导分管县领导了解掌握各自分管部门政治生态、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时,将巡察情况以文件形式予以印发,督促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二是反馈巡察问题。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除涉及其本人的问题外,对班子成员按照排序,对落实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不点名的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意见。截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前两轮巡察共向8个单位的党组织反馈“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问题144条。

 三是集中交办线索。根据各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巡察办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制作移交清单,集中交办给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截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前两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移交问题线索59条,其中移交县纪委53条、移交县委组织部3条、移交被巡察党组织3条。

 四是限期督办整改。被巡察单位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2周内,向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方案,2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子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和个人落实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办自移交签收之日起3个月内,向纪检、组织等接收单位了解移交线索办理情况。

 五是及时销号交账。各巡察组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随办随登,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及时“销号交账”。截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前两轮巡察已办结线索 20 条,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正科级7人,副科级4人,一般干部6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3人次,收缴违纪资金172193.32 元。

 长武县委巡察办 张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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