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长武县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方面问题”,坚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专项巡察组通过召开全组会、组务会,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了解掌握了巡察工作基本内涵、巡察内容和工作程序,提高了对专项巡察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党内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县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办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务工作的政策文件及具体要求。截止目前,开展集中学习5次。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为开展好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立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提升巡察工作成效,专项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指导巡察组及时成立组务会、全组会和临时党支部。日常工作中有重大问题通过全组会、组务会进行研究讨论决策。同时,制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对人员进行了详细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建立签到册,请假簿、电话登记簿,加强对巡察组的日常管理。
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联络机制。按照专项巡察工作要求,专项巡察组和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收集主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并在各相关单位公开栏、门户网站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举报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信访举报,及时登记、呈报、梳理、分析。同时,我们加大和乾县、礼泉、武功县委巡察办的联系沟通,派出5人赴武功县委巡察办进行了学习交流,汲取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我们巡察工作水平和质效。
聚焦重点问题,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巡察工作中,专项巡察组积极拓宽信访渠道,拓展线索来源,不断探索专项巡察方式方法,于7月19日在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县委扫黑办、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及在县委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七镇一办、七个派出所相继召开了汇报会、座谈会,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会前对公检法司及七镇一办的汇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深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局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组共发放民主测评表342份,问卷调查342份,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4条,经过分类、比对、整合梳理,移送县公安局3条,洪家镇人民政府1条,目前2件正在调查中,2件办理完毕。
今后,专项巡查组将切实做实做好巡察工作、问题线索移交、问题反馈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到位,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问题线索查处追究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县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 何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