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县委巡察办制定方案,印发通知,抽调专人,利用1个月时间对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十个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截止目前,已完成6个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
此次督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是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是持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环节。相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巡察整改检查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逐项进行,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突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着力发现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单位要如实汇报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客观公正地反映巡察整改情况。三是明确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未见底的问题要再整改、再纠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真解决。督查组要紧紧围绕被督促检查单位开展工作,不干扰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严格依规依纪开展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反映情况,并按程序如实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据悉,通过这次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的开展,被巡察单位政治责任意识将会进一步强化,干部政治觉悟会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会进一步落实。
(长武县委巡察办 曹娟 鱼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