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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严肃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长武县委第三巡察组  鱼斌斌

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第三巡察组把巡察干部纪律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守“十严禁,十规范”巡察纪律规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强化政治纪律。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由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先后组织学习了《巡视工作条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要求全体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禁止“先斩后奏”等超越工作权限行为。

强化工作纪律。组内细化分工,成立谈话组、党建资料查核组、财务查核组、举报受理组等工作小组,最大限度发挥工作人员专业特长,使人人身上有担子。严格执行巡察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专职人员与抽调人员同管理同考核 ,实行上下班签到、外出报备等。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发现的重点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的问题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等违纪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坚决予以处理。

强化保密纪律。巡察开始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巡察结束实行签字背书。严禁工作人员在任何地点、场合向与巡察工作无关人员泄漏巡察过程涉及的人和事,严禁让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复印票据、凭证、记录,严禁将含有巡察工作信息的设备、材料带离工作场地或私自留存。对发现工作人员故意泄密的行为,坚决做到顶格处理。

强化廉洁纪律。坚持组务会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工作人员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礼金、礼品、土特产、消费卡等,严禁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擅自借用和占用被巡察单位公车、办公设备等。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上报县纪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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